内江市消委会:履职尽责抓维权 用心用情促和谐
时间:2020-04-15 09:46:07 来源:内江广播电视台近年来,内江市消委会全面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各项公益性职责,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中国消费者协会综合评定,内江市消委会荣获2018-2019年度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2019年3月14日,消费者李女士到市消委会投诉,称在某网络平台购买了一双价值468元的帆布鞋,商家承诺帆布鞋是国外进口的正品。然而,李女士收到货后发现鞋子有刺鼻的胶水味,做工也极为粗糙,遂要求商家退款,在遭到拒绝后只能到消委会投诉。
市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开展调查,通过电商消费维权直通车平台将消费者的诉求进行登录,要求网络平台及时解决消费者的诉求。经消委会人员多次与网络平台协商,商家同意退还李女士468元货款,并按三倍增加赔偿1404元,共计1872元。
李女士说当时她要求商家赔偿,商家不但不赔偿,还坚持说是正品,于是她就到消委会投诉,投诉之后几天,商家不但进行了赔偿,也把鞋子退了,她对消委会为老百姓处理事情的态度以及结果非常满意。
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内江市消委会针对消费新热点、新领域,探索预付式消费、网络消费等新消费模式的治理机制,在保险行业、大型商场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此外,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切实做到咨询必接、投诉必受、结果必录,指定专人负责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情况的收集、整理、上报;建立消费纠纷投诉案件回访制度,对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回访,回访率达100%。
据统计,2018年至2019年,市消委会受理消费者投诉199件,解决199件,全市受理消费者咨询15863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227.13万元。
内江市消委会副会长应建华表示,下一步,内江市消委会将把荣誉变为动力,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思想,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督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记者:杨静
编辑:刘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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