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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个“VIP”就能酒驾?内江交警告诉你不可能!

时间:2021-01-13 17:16:15 来源:内江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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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经过


1月8日晚,内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组织民警在辖区汉安大道西段(新坝大桥)桥头开展饮酒驾驶专项整治行动。


晚上22时许,一辆小轿车引起了现场执法人员的注意。在接受检查时发现轿车驾驶员故意用两块印有“VIP”的布将轿车的前后车牌号遮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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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民警对轿车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显示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7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在民警对驾驶员作进一步调查时,发现驾驶员尤某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到一年时间,还处于“实习期”。



尤某因故意遮挡号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直属三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尤某罚款二千一百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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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的内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并且处罚款200元。


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道路交通安全没有VIP,遵纪守法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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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陶丽萍
责编:郭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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