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个“VIP”就能酒驾?内江交警告诉你不可能!
时间:2021-01-13 17:16:15 来源:内江公安交警
案件经过
1月8日晚,内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组织民警在辖区汉安大道西段(新坝大桥)桥头开展饮酒驾驶专项整治行动。
晚上22时许,一辆小轿车引起了现场执法人员的注意。在接受检查时发现轿车驾驶员故意用两块印有“VIP”的布将轿车的前后车牌号遮挡。

随后民警对轿车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显示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7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在民警对驾驶员作进一步调查时,发现驾驶员尤某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到一年时间,还处于“实习期”。
尤某因故意遮挡号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直属三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尤某罚款二千一百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内江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的内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并且处罚款200元。
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道路交通安全没有VIP,遵纪守法才是硬道理!

| 编辑: | 陶丽萍 |
| 责编: | 郭扬 |
上一篇: 便捷!内江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群众跑腿少
下一篇: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评论
新闻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