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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英模榜 | 真情倾注!内江这位律师为弱势群体维权

时间:2021-04-08 17:44:06 来源:法治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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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价值不在于财富的多少、地位高低,而在于社会、群众是否那么需要。因为被需要,所以我过得既充实又快乐......”东兴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张丽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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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公平正义世法律援助的神圣职责


法律援助,是党和政府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无偿提供法律帮助的重要途径。它的实质是保障弱势群体获得司法公正的权利,从而真正的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援助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应当享有的一项政治权利,它像天秤一端的砝码,托起了另一端法律公正的一切份量。


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公平和正义是法律援助的神圣职责。作为一名法援工作者,张丽为能守护这份正义而感到骄傲。


那年夏天,天气异常的热。山山制药厂几名职工代表找到张丽,诉说了他们的案情:山山制药厂自2011年全面停产后,800余名职工处于待岗状态。而企业从未支付过他们待岗生活费、经济补偿金、养老、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金等,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他们希望通过法律讨薪,可他们中不少人在下岗后生活十分困难,根本就拿不出钱来请律师。那一刻,张丽看到,人群中,还有一名母亲带着一个五六岁的孩子,孩子看上去有些瘦,显然缺少营养。当时,她的心突然像被针刺了一般,感到一阵莫名的难受。涉及职工劳动报酬,是关乎民生的大事!帮助辖区职工维权,是东兴区法律援助中心义不容辞的职责,更是法援人必须肩负的责任担当。


由于该案牵涉人数众多、金额巨大,关乎社会稳定和企业发展问题,东兴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立即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并挑选优秀律师,组成了法律援助律师团,专项负责此案。


由于涉及人数众多,牵涉范围广,加之证据缺乏,该系列讨薪案诉讼准备从一开始便显得紧张而繁忙,经历了700多个日日夜夜,积累了两米多高的应诉材料,在与法院、对方律师以及当事人沟通42次,组织调解58次后,终于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当最后一批职工在法院集中领到了应得的劳动报酬的那一天,张丽的电话成了他们表达感谢的热线……


这个案件的成功办理,让张丽真正认识到法律援助事业,不仅是为困难群众打一个官司那么简单,它关系到社会最底层民众生存问题,体现的是我国宪法所赋予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现法律公平公正的重要问题,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问题。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肩负着党和政府的重托,人民的期望。


服务大局世法律援助的重要使命


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服务大局是法律援助的重要使命。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在校藏族学生在校内遭到他人砍伤,造成残疾,因赔付问题产生纠纷,在学校和学生家乡所在藏区引起较大影响,几百余名藏区同胞已集结在一起,强烈要求赔付。


第一时间得知此事后,张丽意识到,“这个事涉及少数民族关系问题,决不是一件小事。”于是,她主动介入,为藏族学生提供法律援助。


本着以法律为准绳,以民族团结为根本,她耐心与学生亲属沟通。为了调取相关证据,张丽辗转于内江、成都的多家医院,结合法律依据和人情关怀两重标准,反复与藏族同胞沟通,多次奔走于藏区、学校、教育局、民宗局之间,耐心解释、化解矛盾,争取各方支持,最终帮助藏族学生获得98万元赔偿款。得知这一好消息,藏族同胞热泪盈眶,一个劲地感谢:“感谢张律师为我们带来了生活的希望,为我们讨回了公道。”


从法治的角度来讲,司法救济是社会纠纷解决和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可为什么总有群众宁愿选择上访而不选择诉讼?张丽认为,司法成本的居高不下是其中重要的原因,特别是贫困人群,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去承担高额的司法成本。如果不给予无偿的法律援助,就可能因部分当事人采取法外处置而带来大量的社会问题,甚至影响社会的稳定。


正是如此,张丽时刻牢记法律援助服务大局之使命。为此,在日常的工作中,她加强了与区群工局、区法院、区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信访群众的信访行为、信访诉求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并为他们的法律需求开辟“快速通道”,参与办理了一批信访案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执法为民是法律援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人民群众的思想都是朴素的,感情都是淳朴和率真的。古语讲,礼失求诸野。作为法律援助工作者,为他们所援助的每一起案件,办理的每一件事,哪怕是微不足道的,都足以让他们铭记一辈子。这种感觉,只有在和弱势群体的接触中才有更深刻的体会,这也是一直激励着张丽奉献一切的精神力量。


东兴区新店乡农民工陈某在云南打工时发生意外,造成伤残,公司仅支付了医疗费便叫他出院。陈某回家后继续进行治疗,然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后,他的生活依然不能自理。面对着家徒四壁、残疾的妻子、弱小的孩子,作为顶梁柱的陈某常常在被窝里偷偷落泪。


在受理了对陈某的法律援助案件后,张丽便立即奔赴了云南、贵州等地进行调查取证。经过六下云南、二去贵州,八次与陈某曾供职的公司协商,最终,为陈某讨回工伤赔偿18万元。


当张丽在电话里告诉陈某,已帮他拿到钱的那一刻,电话那头,陈某,一个大男人哇地一声哭了出来;在这之后,他的家属送来一面写着“法律援助千里维权,切实服务困难群众”的锦旗。这面锦旗,激励着张丽不断前行……


履行法援职责,倾注一片真情


法律援助工作,是切实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执业十几年,张丽始终不忘组织重托,牢记法援律师的神圣使命和职责。她把维护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重点,共办理各类案件1200余件。曾荣获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第一届内江市维护职工权益十佳律师等称号。


她记得,为汪某、谢某等上百人讨回劳动报酬的那一刻,他们激动时的样子……


她记得,拿到工伤赔偿款,几乎与她父亲同龄的农民工老泪纵横,握着她的手迟迟不肯离去时的情景……


她记得,家境贫困的16岁河南少年误入歧途去盗窃,在宣判缓刑后,少年和他父亲在踏上回乡火车的那一刻,几次回头与自己深情告别的眼神……


当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的时候,张丽觉得,自己所付出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法律援助工作,闪烁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光芒。它为贫弱的人们撑起一片公平和正义的天空,让他们获得了尊严,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因为被社会和群众所需要,张丽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与时俱进,做好、做实法律援助工作,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获得法律援助,沐浴在社会主义法治的阳光下,和谐而安宁。


编辑:陶丽萍
校对:毛佳莉
责编: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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