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听招呼!资中公安查获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时间:2022-01-11 19:10:44 来源:资中公安
年关将至,节日气息越来越浓厚,年味也越来越足,为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群众平安过年。2022年1月10日,资中县公安局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对烟花爆竹禁放区开展集中整治检查行动。
当天,在资中县水南镇一综合市场内,民警发现一家香蜡纸钱店里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经执法人员现场清查,店主一共非法储存了7类烟花爆竹,共计170件。该门店位于人流量较大的综合市场内,且不具备储存烟花爆竹的资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扣押该店内非法储存的全部烟花爆竹,并口头传唤违法嫌疑人阳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处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春节将近,少数人抱着侥幸心理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在未获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进行烟花爆竹的运输、储存和经营,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事故。资中公安再次提示广大市民: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或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必将受到依法查处。2021年12月7日,内江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对资中县禁放区域做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