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进口冷链食品!内江发布最新通告
时间:2022-02-18 17:44:32 来源: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内江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一则关于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报备管理的通告,详情如下:
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报备管理的通告
(2022年第1号)
各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经营者:
针对当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形势,为实现冷链食品精准监管,提升全市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效能,切断疫情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立与运行技术指南等3个文件的通知》(市监食经发〔2021〕94号)和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管组《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设管理的通知》(川疫指市〔2022〕3 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进口冷链食品报备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备主体
凡从市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和提供冷冻冷藏贮存服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下同)。
二、报备范围
进口畜禽肉制品、进口水产品以及来自国内高风险地区的冷链食品,与进口冷链食品混装运输的国内冷链食品。
三、报备内容
报备内容含报备人信息、食品相关信息、承运单位信息、货物流向信息(上游批发商、贮存信息)等,具体见附件。
四、报备程序
凡从市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必须于食品到达48小时前,如实向所在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报备,报备可采取纸质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货物到达后,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对报备的进口冷链食品一一进行账物核对。
五、相关要求
1.辖区所有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要严格落实报备制度,配合监督检查,确保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工作取得实效。第三方冷库业主代储前要按报备内容查验相关信息,并留存资料备查。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及记录等制度要求,实施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
2.对不按照规定报备进口冷链食品信息,进口冷链食品未能做到全程追溯要求的单位,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严肃查处,并列入失信信息;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各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经营者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出入库登记,并随时跟进掌握相关疫情防控要求。若有疑问请向所在辖区市场监管局咨询,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做好解释和服务工作。
联系地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市中区
联系人:康栩宁
邮箱:617673178@qq.com
联系电话:(0832)6106352 18081752907
东兴区
联系人:何 静
邮箱: 2043791420@qq.com
联系电话:(0832)2226015 18780107542
资中县
联系人:邹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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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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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
联系人:严程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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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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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459966518@qq.com
联系电话:(0832)5858702 18783280525
特此通告
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6日
编辑: | 向素玉 |
责编: | 刘桂莲 |
审核: | 程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