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洗罐引发爆燃,2人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时间:2024-11-11 15:02:48 来源:内江应急2024年5月14日21时38分
普宁占陇华林村一油罐车驾驶员
在自行洗罐过程中发生罐内爆燃
造成罐内1人和槽罐上协助洗罐1人坠地伤亡
直接经济损失约256万元
近日
广东普宁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普宁占陇华林村村道“5·14”油罐车爆燃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认定
该事故是一起
因驾驶员擅自进入槽罐内部违规洗罐、
相关单位管理不到位
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5月14日6时56分,刘爱民驾驶冀E9756Y/冀E14EW挂号液体罐车到达导航定位的装货地点,由于潘金平等对接人未到来,刘爱民觉得定位的丽源纺织厂不可能有货装,便驾车到隔壁的广东协胜公司,称其前来运油,恰好当天广东协胜公司与购买方有运油约定,但购买方尚未告知运输车辆号牌。由于早晨时段,广东协胜公司销售人员尚未到厂,生产厂长孔德朋不知具体销售情况,将刘爱民当成前来运油司机,引导其装载轮胎裂解油(燃料油)。
9时许,装载完毕后向刘爱民收取费用时,发现刘爱民不是购买方指定的运输车辆司机,确认错误装货。广东协胜公司要求其等待购买方指定的运输车辆到达后直接将油转罐。
21时许,油转移至粤AGM759/粤AFP05挂号液体罐车,刘爱民提出在广东协胜公司洗罐。广东协胜公司认为不具备洗罐条件不予同意,21时30分,刘爱民与余日亮驾车离开。
21时33分,刘爱民将冀E9756Y/冀E14EW挂号液体罐车停靠在博通环保公司门口侧面,下车拿铁质(不锈钢)拖把和抹布、头戴非防爆头灯,21时37分45秒,进入冀E145W挂号的槽罐内部进行清洗。随后,邓成宗手里拿着与博通环保公司门口水龙头相连接的水管爬上槽罐车顶,将水管伸入槽罐里面,接着叫余日清打开水龙头开关。
21时38分44秒,槽罐内突发爆燃,站在槽罐车顶的邓成宗受到爆燃冲击而坠落地面。余日清见状立即赶去查看,并让潘俊豪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
事故相关检验检测和鉴定情况
专家组技术分析结论:本次事故为冀E14EW挂号罐车刚卸完轮胎裂解燃料油,罐里存有轮胎裂解燃料油挥发产生的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司机携带非防爆照明头灯和金属材质清洁拖把进入罐内,爆炸性混合物遇照明头灯产生的电火花,或清洁拖把摩擦产生的静电、碰撞产生的火花引起的爆燃事故。
编辑: | 罗宇环 |
责编: | 杨惜寒 |
审核: | 曾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