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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针对地震不再设省级三、四级响应

时间:2020-04-09 14:40:50 来源:四川观察


记者4月9日从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日前,四川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对《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主要变化包括省级层面不再针对较大、一般地震灾害设置三级、四级响应;增加了先期处置阶段和恢复重建阶段的应急处置举措等。


修订后的《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共分十个部分,在内容上,调整精简了省级层面的应急响应等级,结合分级负责原则和四川实际情况,省级层面针对特大、重大地震灾害分为一级、二级响应,不再针对较大、一般地震灾害设置省级三级、四级响应,并对特殊情况的提级响应进行了说明。今后,较大地震灾害事件由震中所在市(州)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抗震救灾工作;省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部门预案启动响应。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由震中所在县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抗震救灾工作。


同时,调整更新了指挥部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根据四川省抗震救灾指挥部调整后的组成,明确了指挥长、第一副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和49家成员单位,并对指挥部下设的13个工作组调整了职责任务,完善了不同阶段的应急工作措施。此外,针对不同级别的地震灾害,增加了先期处置阶段和恢复重建阶段,细化了不同响应级别下的应急启动、指挥部署和应急处置措施。


据了解,《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是2012年4月1日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期间,四川省经历了“4·20”芦山地震、“8·8”九寨沟地震、“6·17”长宁地震等重特大地震灾害应对的考验,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抗震救灾经验,同时也发现预案执行中的一些不足和短板。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强化省级层面对重特大地震灾害应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满足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后的工作需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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