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逮“癞克宝” 遭起!
时间:2020-04-29 10:54:10 来源:内江广播电视台2019年6月12日凌晨1点过,内江市市中区森林派出所接到了一个举报电话,说是市中区朝阳镇洪家寺村有人正在村里捕捉野生蟾蜍,接到群众举报后,森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了现场。
市中区森林派出所民警 张古桐:“经过一个多小时逐村逐路的搜索,在凌晨三点的时候,在市中区朝阳镇洪家寺村4组现场挡获了正在猎捕野生蟾蜍的犯罪嫌疑人张某。”
当时正值6月份,蟾蜍活动频繁,挡获张某时他已经捕捉了不少蟾蜍,经过清点共有44只。
在市中区森林派出所,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张某没有固定职业,平时以做零工和务农为生,听说附近场镇有人收购蟾蜍,便想着通过这种方式挣点零花钱。
经过鉴定,被张某抓捕的44只蟾蜍均为无尾目蟾蜍科蟾蜍属中华蟾蜍,位列《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张某因也涉嫌非法捕猎罪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2020年1月14日,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犯非法狩猎罪,向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7人合议庭,并于2020年4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那么张某又会受到怎样的审判呢?敬请关注今晚八点内江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的《开庭说法》节目。
普法小课堂:市中区森林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现在不仅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涉嫌违法犯罪,收购、售卖和购买并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也会涉嫌违法犯罪。
市中区森林派出所民警 张古桐:“对猎捕野生动物的人,情节严重的,要以非法狩猎罪定罪处罚;对于收购猎捕的野生动物用于出售的,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对于购买野生动物进行食用,情节严重的,要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记者:冯峰 王磊
编辑:段丹
校对:廖颖
责编: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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